山东恒泰伟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的张曾银与你单位因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的劳动争议案件(济高新劳仲案字〔2022〕第1476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公告送达期满起10 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2年8月22日9时30分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第二仲裁庭(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A 区)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