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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第一手债权人光大银行青岛胶南支行 借款人 朱雪峰 债权本金78,462.14 根据长信佳成(青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王清泉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长信佳成(青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依法将下列享有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全部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王清泉,债权对应的担保合同的相应权利也一并依法转让给王清泉。 长信佳成(青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特公告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王清泉作为该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一切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向王清泉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单位:(元) 长信佳成(青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王清泉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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