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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广东: 我已将(2014)滕民初字第22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陈后兵,债权转让合同已生效并履行。请于公告后直接向陈后兵履行债务,其电话:13581119777。通知后该债权转让对你发生法律效力。 徐俊云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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