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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2年5月23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50次
        
 

矫爱菊、高胜、高梅霞: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孙海军与被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原审被告矫爱菊、高胜、高梅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2021)鲁0202民再16号民事判决书。内容:1、维持本院(2016)鲁0202 民初4441号民事判决;2、驳回再审申请人孙海军的再审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辽宁途隆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被告辽宁途隆科技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被告支付原告通信费用欠款人民币3085257元以及至欠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违约金为743328.62元,此后违约金以人民币3085257元为基数,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托管在原告处的服务器及所属设备(详见清单)享有留置权,并有权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靖之洲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柴伯诚与被告青岛佳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青岛靖之洲工贸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柴伯诚不服本院(2021)鲁0202民初9034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要点: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作出的(2021)鲁0202民初903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确认上诉人对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26号2 号楼1单元 1户房产享有租赁权,并在拍卖中公告权利受限的事实,即对拍卖进行带租拍卖;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永森:本院受理原告刘堃与被告陈永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陈永森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24.5万元,并支付约定收益 6.5万元,共计31 万元;2.判令陈永森向原告支付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6% 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3.判令陈永森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鸣: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高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鸣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垫付本金 15293.28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违约金 405.47元(违约金由原告代垫日暂计算至2022年1月29 日,垫付利息按 15.4%/年顺延照计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上述合计诉请为15698.75 元。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殿帅:本院受理原告姜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案号为(2022)鲁 0285 民初164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广:本院受理原告鞠翠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案号为(2022)鲁 0285 民初172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姜中全:本院受理原告闫和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鲁0285民初9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陈龙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区威海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3民初1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梅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区威海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3民初1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建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区威海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3民初1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区威海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3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周明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区威海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3民初1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区威海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3民初1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晓烨: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3民初14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林鑫冉: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3民初14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江: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3民初 141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雪莹: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3民初14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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