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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铂金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欠孙同同借款 50 万元及利息,通知人孙启生、冯春兰、孙诗涵、周璇已将合法继承享有孙同同享有你公司债权50万元转让给冯浩,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冯浩享有本通知所涉债权的所有权,请你公司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立即向冯浩偿还上述债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债权人):孙启生、冯春兰、孙诗涵、周璇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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