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李艳: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方润峰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李艳所拥有的平银〔青岛〕房贷字〔2020〕第〔RL20200120003415〕号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方润峰。截至2022年4月14日,该笔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7329439.29元 ,针对上述贷款债权,借款人应支付给方润峰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应支付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结果给付。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方润峰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方润峰
2022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