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分配公告
山东新能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滨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0日以(2021)鲁1602破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022年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通知管理人 ,山东新能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破产前在该局有留抵税款可以退回,并于 2022年4月29日向管理人账户退回税款 98.26 万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并报滨城区人民法院批复,在扣除法院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报酬、公告费等费用后,可向第三顺序普通债权追加分配85 万元。按照《山东新能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 5,891.16 万元的普通债权总额,本次追加分配清偿率为1.44%。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