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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恒通染织有限公司因拆迁,经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进行清算。为此,请宁津县恒通染织有限公司原职工及债权人在2022年5月31 日前向清算组申报权利(通讯地址:山东省宁津县福宁大街县供销合作社一楼宁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邮政编码:253400 ;联系电话:13573410996,联系人:刘先生)。申报债权的,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职工权益的,提供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所欠工资数额、欠缴的养老保险金额、工伤认定以及属于死亡职工的遗属等相关证据。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的,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处理;但在企业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的,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企业职工及债权人的权利。宁津县恒通染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及占用、使用企业资产的,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宁津县恒通染织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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