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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烟台广源典当有限公司与贺美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48次
        
 
 根据烟台广源典当有限公司与贺美华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烟台广源典当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贺美华,烟台广源典当有限公司与贺美华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它相关各方。

    贺美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贺美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烟台广源典当有限公司  贺美华

    二0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公告清单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535-6206802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9日,2022年03月29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2年03月29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贺美华的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按典当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债务人名称

    山东祥普实业有限公司

  本金3000000.003000000.00

  利息

  1930000.00

  1930000.00

  担保人

    山东祥普实业有限公司、烟台统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庄水晶、唐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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