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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王太伦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37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3年 10月30 日至2014年 9月1日,由李守建、李国法、李守前、李守学、张庆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320543.1元及利息。 2.李为永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2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7年 3月2日至2018年 2月15日,由张伟、宋远胜、李维越、刘金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87751.18元及利息。 3.张俊太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1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 10月20日至2009年 10月18日,由张涛、张传余、张俊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98740.2元及利息。 4.李文锋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 5.8万元,贷款期限自2009年 8月24日至2010年 3月21日,由李巨锋、尤泽友、徐光、张伟萍、王凤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55122.19元及利息。 5.王清华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1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 4月24日至2009年 4月10日,由张金锋、梁文兰、王风明、张乃存、王国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52061.18元及利息。 6.付拥军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 27.9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4年 5月30日至2015年 5月13日,由付芹信、付强、李如金、付志伟、房桂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8369.46元及利息。 7.郭胜景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5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 5月8日至2012年 5月30日,由裴广富、邱延新、郭强、李景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8108.67元及利息。 8.张玉忠在费县农商银行员外支行贷款 5.4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 10月16日至2013年 8月30日,由张永军、陈丙洪、李常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9077.65元及利息。 9.赵学强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2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 8月10日至2012年 8月5日,由赵俊立、赵勇、赵涛、侯庆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8898元及利息。 10.王震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13 万元,贷款期限自2009年 3月7日至2010年 3月2日,由郑卫平、赵彦峰、陈士廷、陈桂贞、李正霞、陈中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6932元及利息。 11.喻俊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5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 2月29日至2009年 2月10日,由黄信忠、周文峰、闫英、贾晓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404.91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经济实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和个人,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和参与资产转让业务的律师、评估师等关联人不得作为债权受让方。有意向购买以上债权或对债权转让事宜存在异议的请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费县农商银行联系,联系方式0539-5220838,过期视同放弃异议。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地址:费县钟山路 168号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管理部)。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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