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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鑫(身份证号码:370305198307271824): 根据公司职代会通过的《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安置方案》”),因困难企业资产清理整合,公司全面停产,对全体职工进行分流安置,根据《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职工分流安置渠道选择工作的通知》,要求您在2022年1月5 日前对分流安置渠道进行选择,截至 2022年2月17日,您仍未进行选择。 请您于 2022年2月25日17 点前与本公司协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若逾期未进行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公司将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特此通知。 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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