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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连元、王洪杰、周军玲: 贾庆对你们享有的 18万元借款本金、利息等全部债权、宋红梅对你们享有的 3万元借款本金、利息等全部债权,已经依法转让给了汪德荣,现特公告通知你们。 通知人:贾庆、宋红梅、汪德荣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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