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宋兆刚: 根据我方与青岛旭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将我方对宋兆刚合法持有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2021)鲁0212 民初182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转让给青岛旭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