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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仲公告字(2021)第 539-2号 张一华: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诚信劳动服务中心与你方关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1)第539号,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已向你方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 2021年1月4日指定仲裁员张庆华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 2022年2月28日 14:00 在本会第六仲裁厅(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 座12层)开庭审理,请你方届时出席庭审。如不到庭,本会将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13层 联系人:仲裁一处 姜秘书 联系电话:(0532)8578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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