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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广宏创新科贸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于2020年12月22 日签订的编号为【信鲁-A-2021-012号】的《债权转让合同》,约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山东炜烨热电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资产包依法转让给北京广宏创新科贸有限公司,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北京广宏创新科贸有限公司(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与北京广宏创新科贸有限公司联合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立即向北京广宏创新科贸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广宏创新科贸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2年1 月4日 (本息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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