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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与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71次
        
 
 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与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齐河农商行)与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齐河农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2020)鲁1425民初1570 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权益),于2021年 11月30日依法转让给了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齐河农商行与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4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借款人山东金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 10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应由借款人及/或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联系。

    和投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18617228

    公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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