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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伟峰: 根据王松杰与张凌于2021年12月3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述债务人所欠张凌的下述债权于2021年12月3日起转移给王松杰。债权转让以后,由王松杰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张凌不再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特通知债务人。 转让给王松杰的债权为:(2005)芝只民初字第2663号民事判决书和(2006)芝执字第1355 号执行裁定书确定的债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全部转让。 请上述债务人在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主动向王松杰归还前述全部债务款项。 联系电话:18660057669 特此通知。 通知人:王松杰 2021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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