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王旭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济南安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王旭寰所拥有(2021)鲁青岛市北证执字第 8号执行证书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济南安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2021年8月 22日,该笔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396092.33元,针对上述贷款债权,借款人应支付给济南安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应支付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结果给付。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济南安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济南安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