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本人于2018年6月5日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支行对债务人俢 海玲、王振强、烟台海盛置业有限公司的主债权、担保权利及由此派生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法定或约定的附属权利、权益等一并转让给我本人。 现本人将债务人俢 海玲、王振强、烟台海盛置业有限公司所欠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其他相关费用及债权相关权利、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鲁0687 民初1890号中确认的所有权利一并转让给烟台市安永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3MA3Q8WWHXL,法定代表人王霞。 烟台市安永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债权受让方,有权要求上述债务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约定及法律文书规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声明。 王桂莲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