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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上海锦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80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上海锦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担保人名称

    2012-512(借)-016-1-A《固定资产贷款合同》、2014-512(展期)-001-1《展期合同》、2014-512(展期)-001-2《展期合同》、2014-512(展期)-001-3《展期合同》、2014-512(展期)-001-4《展期合同》、2014-512(展期)-001-5A《展期合同》、2014-512(展期)-001-5B《展期合同》

    青岛宏基汇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国人建筑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赵洪祥;赵阳担保合同编号

  本金

    2012-512(最抵)-016-1《最高额抵押合同》、2012-512(抵)-016-2《最高额抵押合同》、2014-512(展期)-001-3保《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512(展期)-001-4保《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512(展期)-001-1保《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512(展期)-001-2保《最高额保证合同》104023010.67

    2021年5月27日,上海锦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转让方”)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称“受让方”)共同签署了《分户转让协议》(编号:锦项2016 青岛210501),转让方已将涉及下列公司的主债权、担保债权及相关费用全部转让至受让方,受让方成为合法的债权人。现将债权转让通知如下债务人及担保人,请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详见下表:

    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特此公告。

    受让方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6号  联系人:江涛  联系电话:0532-82958195

    上海锦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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