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公 告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84次
        
 

公 告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

被申请人黄春仙、郑绪国: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仲裁案[济仲案字(2019)第1326号],因无法直接、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会提交仲裁答辩书并选定一名仲裁员,逾期未选定的,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的首席仲裁员孙方杰、仲裁员孟海霞、张继国组成仲裁庭审理。请于组庭后3日内来本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仲裁服务窗口)领取组庭、出庭通知书,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济宁仲裁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当事人:安磊;身份证号码:37112119XXXXXX001X

    经查,你在瑞昌路218号4号楼 3201户外墙开挖洞口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你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北综法听告字[2021]第0000163号),拟责令你改正并做出罚款人民币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你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机关联系人:王倩

    本机关地址:傍海中路11号

    联系电话:58901188

    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1日

 
 
  上一个:公 告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