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我司已依法将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青经初字第270号民事调解书(债务人为:青岛保税区信义贸易有限公司、青岛裕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青岛富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项下债权全部转给深圳市赛日美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永信安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