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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昌邑市新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32次
        
 
 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2021年4月2日作出(2021)鲁 0786破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昌邑市新都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新都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新都公司清算组担任新都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为实现新都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所有债权人合法权益,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新都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位于昌邑市围子街道南宫村,项目名称为“潍水东岸”,西傍潍河湿地公园,南邻昌邑市妇幼保健院,附近有滨河东路、烟汕路、交通东街、206国道。项目分两期:一期楼号为 1#、2#两座商住楼,房屋已建成,部分业主已经入住,未办理产权证。二期楼号为 3#、4#、5#、6#四座住宅楼,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时的状态为在建,一次主体结构已完工,自2021年4 月底开始续建施工,预计2022年年初可全部完工。

    二、资产情况

    根据管理人对资产的初步审核确认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债务人资产状况主要为地上建筑物,除去依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待交付建筑物,尚有:主楼房206套,合计面积31531.37平方米;车库以及车位共计257个、附房271个;另有部分应收房款、账款。以上数据包含法院未结的诉讼案件涉及的财产数量。上述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最终评估和审计报告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

    (1)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3)具备与破产重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房地产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4)愿意在管理人设计的重整法律框架内进行重整投资承诺。(5)潍坊区域内的本地企业优先。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16 时止,通过现场或者邮寄方式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报名地点及邮寄地址:山东省昌邑市围子街道群众诉求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61300,联系电话:15163608538/15163608539,联系人:李杰。

    (二)材料事项: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法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具备重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或证明。

    (三)保证金事项: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需缴纳重整保证金并签订保证金协议,保证金数额为 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交纳时间为本公告报名期限届满三日内。保证金交至昌邑市新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开户行:昌邑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子支行,账号:2340026974205000011143)。

    保证金交存期间不计付利息;中选的,保证金在投资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投资款;中选后未达成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未中选的,保证金将于投资人选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只提交申报材料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五、尽职调查

    符合报名条件并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自担。

    六、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管理人规定的时间提交参与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重整投入的资金包括偿债资金、保证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营运资金;投资金额的支付期间和支付条件。

    七、遴选投资人

    管理人根据实际招募情况制定相关遴选方案,并据此开展遴选工作。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遴选合格的,其应在收到管理人审查合格通知后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签订后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经遴选合格并缴纳保证金的,由管理人组成评选委员会选定重整投资人。确定投资人后报昌邑市人民法院备案。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不适用《 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管理人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方案。欢迎各界前来报名,洽谈投资事宜。

    昌邑市新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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