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张伟、王林: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于文琴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张伟、王林所拥有的(2020)鲁0212民初 16240 号民事判决书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于文琴。截止2021年9月22 日的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2,802,281.80 元,诉讼费19,824.00元,借款人应支付给于文琴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于文琴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于文琴
2021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