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我公司已将合法拥有的以下债权转让给了受让人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明细如下:1、受让人:渠怀垒,借款人:姜成,贷款发放日:2011年7月2日,到期日:2012年6月22日,贷款余额:97233.13 元,利息:50507.68元,贷款本息合计:147740.81元及附属权利,担保人:姜中华、姜广义、姜立顺、姜文;2、受让人:朱宗山,借款人:闵永,贷款发放日:2012年8月 23日,到期日2013年8月15日:,贷款余额:94900 元,利息:460070.46元,贷款本息合计:554970.46元及附属权利,担保人:闵波、马丰、刘春江。 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及大联保保证关联方直接向受让人履行上述借款本息的还款义务,及债权转让后产生的利息。 特此通知。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