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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1年8月6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29次
        
 
 于泽广、姜伟红:本院受理原告展飞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 0285民初3783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山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铁洲诉被告青岛华山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 0202 民初51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起诉要点: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19296.3元,2015年5月1日至8月15日拖欠的剩余工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丽:本院受理原告肖吉胜诉被告朱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 0202民初499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 60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自2018年8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顺亿投资有限公司、被告青岛信实中力实业有限公司:原告李洁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2民初162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青岛顺亿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李洁逾期交房违约金,按已付购房款1 044477元的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自 2019年7月1日起计算至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221号《延吉路?晶蓝公馆》1 单元7层706户房屋实际交付给李洁之日止;二、驳回李洁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顺亿投资有限公司、被告青岛信实中力实业有限公司:原告孟钢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2民初161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青岛顺亿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孟钢逾期交房违约金,按已付购房款1 044477元的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自 2019年7月1日起计算至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221号《延吉路?晶蓝公馆》1 单元7层707户房屋实际交付给孟钢之日止;二、驳回孟钢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余翠平、邱玉成:本院(2018)鲁 0202民初7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号为(2019)鲁 0202执1981号。现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 ),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余翠平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98号2号楼 2203 户房产。评估结果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15天。如该住房是余翠平名下唯一住房产,请于公告期内向本院申报权利,逾期视为放弃。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海聚、谭瑞芳及相关权利人:本院(2018)鲁0202民初55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首执案号为(2019)鲁 0202执2744 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21)鲁 0202 执恢88 号。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21)鲁 0202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宋举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张海聚名下、位于即墨市岙兰路346号B4号楼3单元601户房产。评估结果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15天。如该住房是张海聚名下唯一住房及相关权利人,请于公告期内向本院申报相关权利,逾期则视为放弃。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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