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借款人冯招勇李士栋房明德相国会李记平王祖明胡广明张庆文保证人
张克伟、李兴举、梁士霞、朱明华李国强、王相美
李京华、许永峰、房涛峰、魏尉、房明钢李继合、王士江、张作义
王祖红、李加本、王祖亮、李传文
李丙中、周在玉、胡广富、李守兰、王西花
张永舜、张庆亮、张俊滨、鲍玉红
债权买受人赵佳政
郑宝臣郑宝臣
李瑞杰、贾伟、李中福、李娟赵佳政郑宝臣郑宝臣郑宝臣郑宝臣
债权转让通知书
根据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债权买受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享有的冯招勇、张庆文等债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和所有担保权益等)依法转让给债权买受人,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据此,请借款人和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下列清单向债权买受人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企业、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