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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远、刘树稳、徐爱国、付伟、郭玉东: 根据我与侯希波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已将寿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寿田民初字第 4682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权本金及相应利息等全部债权一并依法转让给侯希波,请你届时将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等直接向侯希波履行还款义务。 郝亮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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