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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于近期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对合法拥有的以下不良债权进行处置,详情如下: 1、借款人陈向前,贷款起止2011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15日,贷款金额50000.00 元,陈守池、陈素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5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刘守明,贷款起止2008年9月22日至2009年9月21日,贷款金额40000.00 元,刘守军、王永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夏方庆,贷款起止2007年5月19日至2008年5月19日,贷款金额20000.00元,刘玺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3703.9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夏美玲,贷款起止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贷款金额8000.00元,夏方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067.4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赵清,贷款起止2007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20 日,贷款金额9800.00元,赵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65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房立勇,贷款起止2013年04月07日至2014年04月06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由孙会昌、李树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15487.7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王豆花,贷款起止2017年06月06日至2018年06月04日,贷款金额136000.00元,尹照芬、王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36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赵翠霞,贷款起止2008年09月11 日至2009年09月11日,贷款金额20000.00元,鲍泽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 地址: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一路35号 联系电话:0543-4352583 监督电话:0543-4893993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特此公告。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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