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我公司已将合法拥有的以下债权转让给了受让人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明细如下:1.受让人:渠继鑫,借款人:渠超,贷款发放日:2015.06.13 ,到期日:2016.06.09,贷款余额:43416.81元,利息:14604.32 元,账面值合计:58021.13元,担保人:张秀苓、渠怀东。2.受让人:渠继鑫,借款人:渠凯,贷款发放日:2015.06.13,到期日:2016.06.09,贷款余额:44264.52元,利息:13753.41 元,账面值合计:58017.93元,担保人:渠怀坦、渠怀然。 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及大联保保证关联方直接向受让人履行上述借款本息的还款义务,及债权转让后产生的利息。 特此通知。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 18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