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28次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山东智尧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04月19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济槐市监标字〔2020〕01-03009号),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济槐市监标字〔2020〕01-03009号),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为送达。

    附:《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济槐市监标字〔2020〕01-03009号)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附: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济槐市监标字〔2020〕01-03009号)

    山东智尧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0年10月10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济槐市监标字〔2020〕第01-03009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缴纳罚款本金50000 元;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50000元,共计 1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郭健  丁动斌

    联系电话:0531-87066728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下一个:公 告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