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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营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859次
        
 
序号债务人

    山东海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金6950.00

  利息790.61

垫付费用40.2合计

  7780.81

  担保人

    山东广汇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海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延刚、魏荣惠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营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营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1年1月27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垫付费用依法转让给东营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营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东营康源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营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附件: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0年7月2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基准日的本金、利息金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可能存在较大的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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