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234合计债务人
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聊城鑫鹏智能装备销售有限公司
聊城永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聊城华瑞电气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60,000,000.0029,804,900.0015,000,000.0074,655,000.00179,459,900.00
利息
7,504,000.00
3,978,300.00
1,881,500.00
10,488,200.0023,852,000.00
其他债权
390,600.00
0.00
0.00481,100.00871,700.00担保人
山东华信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鑫鹏智能装备销售有限公司、高庆余、周凤英
山东东阿东盛阿胶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泉林嘉有肥料有限责任公司、高庆余、周凤英
山东东阿东盛阿胶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阳谷县仙化农塑化有限公司、高庆余、周凤英
山东华信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长江物资有限公司、聊城市科特祥瑞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远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聊城鑫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高庆余、周凤英
担保物
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存货
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设备、聊城鑫鹏智能装备销售有限公司名下存货
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设备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山东分公司”)与聊城市鲁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山东Y15190124-12),华融山东分公司已将对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聊城市鲁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华融山东分公司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聊城市鲁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1年3月12日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其他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