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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松、高伟、刘克斌、高太利: 惠民农商银行对依法享有的下列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已于2021年1月30日公开转让给王学芝债权转让已经生效。因以上债务人(保证人)经多次送达告知未果,特登报告知:请债务人(保证人)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债务人义务。 高松,身份证号码:3723211987****4019,住址:山东省惠民县李庄镇高南村 79 号。贷款金额200,000.00元,发放日期2014年3月07日,到期日期:2015年3月6 日,执行利率 13.80% ,贷款余额0.00元,利息65342.21元。 保证人:高伟(身份证号码:3716211985****7510) 保证人:刘克斌(身份证号码:3723211970****4033) 保证人:高太利(身份证号码:3723211962****4015) 特此告知!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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