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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告知书 孙绍兴、孙洪国、王生涛、周俊鹏: 惠民农商银行对依法享有的下列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已于 2021年1月30日公开转让给丁建军,债权转让已经生效。因以上债务人(保证人)经多次送达告知未果,特登报告知:请债务人(保证人)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债务人义务。 孙绍兴,身份证号码:3723211968****8952,住址:惠民县清河镇丁庄村。贷款金额100000.00元,发放日期2011年9月23日,到期日期:2012年 9月 22 日,执行利率15.088% ,贷款余额0.00 元,利息 140316.25元。 保证人:孙洪国(身份证号码:3723211981****8950) 保证人:王生涛(身份证号码:3723211982****9013) 保证人:周俊鹏(身份证号码:3723211981****8956) 特此告知!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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