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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706次
        
 
黄胜保:原告刘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211 民初126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唐山、陈玉芬:本院受理原告王尧民与被告唐山、陈玉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2民初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唐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王尧民借款本金100万元,以及自 2019年8月 16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损失(以本金1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二、被告陈玉芬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玉芬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唐山追偿;三、原告王尧民对被告陈玉芬名下的青岛市市南区云霄路23号 2单元104 户房产享有抵押权,有权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文宇辰、异口良食(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人民币50万元;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自 2018年3月6日原告第一次提起诉讼之日至2020年7月 25 日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为56739.73元;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提起诉讼之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返还的利息;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智慧天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日月明星亮化装饰有限公司与你、被告青岛鼎盛嘉园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李延辉、被告青岛景泰衡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2民初276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青岛景泰衡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智慧天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青岛日月明星亮化装饰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00元;二、青岛景泰衡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智慧天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青岛日月明星亮化装饰有限公司上述保证金的利息(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年8月 20 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青岛景泰衡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青岛日月明星亮化装饰有限公司施工现场人员工资、住宿费等共计209,700元;四、驳回青岛日月明星亮化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福生:本院受理原告廖春香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后次日起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丁里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姚新国:本院受理原告孙建磊诉你所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张相民:本院受理原告刘正山、刘家防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郓城县人民法院(2020)鲁1725民初4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郓城县人民法院

    李学全、聂秀坤:本院对原告刘培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1725民初483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城郊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谭承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与被告谭承颂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已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郓城县人民法院领取(2020)鲁1725民初4912 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郓城县人民法院

    栗兴奎:本院受理原告于耀文诉你及刘春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 13时30分在本院北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张海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827民初17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鱼台县人民法院

    韦康康、韦建军、张景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826民初132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尚星:本院受理原告褚晓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赵雪峰:本院受理原告微山县汇丰房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826 民初26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许元合:本院受理山东大硕贸易有限公司与王培平、许元合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8 民终4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海阔天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朱永升、江德华:本院受理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梦圆支行与济宁市海蓝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诚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济宁海阔天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李营苗木有限公司、赵丽敏、康健、王辉、申敏、邵志成、朱永升、江德华、孙忠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8民终566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峰、高伟:本院受理原告鹿玉光、林庆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826民初5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祥海:本院受理原告王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406民初125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1日9点30 分在本院北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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