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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1年1月11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44次
        
 
 赵堂虎:本院在执行山东金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潍坊益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诚泰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724执异55号执行裁定书,追加你为(2020)鲁0724执1879号一案的被执行人。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你对本裁定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未申请复议,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名下的财产。

    临朐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陈海松申请宣告张桂霞失踪一案。经查,张桂霞,女,1969年7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2522196907246622,原住阳谷县李台镇赵台村。张桂霞于2005年起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下落不明人张桂霞或知悉张桂霞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决。特此公告。

    阳谷县人民法院

    齐长生:上诉人林重新与被上诉人山东兴盛面粉有限公司、齐长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2020)鲁1521民初932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20)鲁1521民初932号民事判决书改判上诉人林重新不承担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

    阳谷县人民法院

    武艳凤:本院受理原告徐忠正与被告武艳凤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如下:准许原告徐忠正与被告武艳凤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521民初1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谷县人民法院

    王晓琳:本院受理原告雷广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521民初26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述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谷县人民法院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新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山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海口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北京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新沃运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武汉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南昌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锦州市运创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3日作出(2019)鲁15执272号之四执行裁定,将被执行人海口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名下的202辆中通牌轻型电动货车作价733.9万元,抵偿本案被执行人所欠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相应债务。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薛建忠:本院受理原告王教林、王敏、宋秀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785民初4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柏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刘凤龙、张聿玲:本院受理原告张洪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785民初15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柏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安建新、安勇、秦庆福、安兆文、安树彦、杜冬梅: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2日上午9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陈花、朱见正、陈海涛、宋学涛、张英英: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2日下午14时3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陈林明、蔡伟、马建: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1日上午9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彭士秀、段老燕、井长明、彭文见、彭士学: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2日下午14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秦建华、秦学敏、安国强: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2日上午10时3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云芳、宫丰萍、宫丰菊: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2日下午13时3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春文、张毅、张春林: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2日上午9时5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洪近、张洪臣、张新杰: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2日上午11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曾庆昌、曾庆健、王国华: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曾庆健、王国华、曾庆昌: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1日上午9时5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2021年1月11日

    山东省广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山东诚泰矿业有限公司、临朐县宇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苏桂建、王秀芹、张华亮、姚玉华、赵堂虎、董礼芳: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财产保全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1日下午 14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广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苏桂建、王秀芹: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财产保全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1日下午14时5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国华、曾庆昌、曾庆健: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4月1日上午11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宪庆、李学云、梁志法、苏桂芹、李连海、王宪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潍坊先行食品有限公司,魏斌,安花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3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凤茹、辛继礼、郎青秀、李现民、谭利、吴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24民初2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军、高成忠、张平、高成祥、张玉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24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马明华、申学忠、孙敬友、孙敬义、孙敬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24民初4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程新建、朱振中、程振斋、朱振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24民初4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学华、安德国、尹锁、尹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24民初4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高磊、高长伟、高常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24民初4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齐来华、张化文、刘洋、徐小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24民初4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程振志、程振帅、程伟、朱振法、程永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24民初 41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程振帅、程伟、程振志、朱振法、程永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24民初4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程伟、程振志、程振帅、朱振法、程永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24民初4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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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琦:本院受理李斌、潍坊安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民终254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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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诚:本院受理孙秀玲与孙秀娥、李友民、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7民终8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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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龙腾特质纸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蓝海养殖有限公司、潍坊市海慧贸易有限公司、潍坊飞龙功能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双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海慧盐化工有限公司、收官时海慧养殖有限公司、潍坊飞龙特种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寿光金得易管业有限公司、袁美秀、李冠周、李冠清、李初明、胡振一:本院受理你与寿光市金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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