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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0年12月24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25次
        
 
任宪田、薛秀霞:本院受理孙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 4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 4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 4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宏昌:本院受理原告王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彦妮:本院受理原告许传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昆:本院受理的原告郑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 0203民初 12187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 30 分在本院 (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岳彬: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姿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 0203民初 11032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 30 分在本院 (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本龙、绿地海拓(青岛 )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办公区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矫佑肇: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办公区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雷: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 0203民初83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勋: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办公区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春芝: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办公区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藤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昊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鲁0203民初7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市北区鸿锦祥食品行、赵桂春、郭阳:本院受理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 0203 民初31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帅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683 民初5214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华允仃:本院受理原告华敬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韩庄法庭(微山湖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济宁市圣辉机械有限公司、济宁市天和劳务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祥通橡塑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 08民初7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维东、张维兰、商显成、姜传爱:上诉人司桂香与被上诉人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张维东、张维兰、贾贝贝、石林林、商显成、姜传爱、杨永英、朱胜吉、石明明、邵文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8民终 3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仁峰、王建华: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国梁、高维红、杜红建、高钦与被上诉人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杨仁峰、王建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8 民终3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季建永、毕蕾、王福恩、济宁兴悦商贸有限公司、山东长金昊煤业有限公司、山东天圳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 (2020)鲁08民初163号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被告山东天圳房地产有限公司、季建永、王福恩、济宁兴悦商贸有限公司、毕蕾、山东长金昊煤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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