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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天锋、刘峰、刘海霞、姜连英: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方与宋家兰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方对你方所拥有的所有债权 (2017)鲁 1602 民初281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所有权益包含不限(2017)鲁1602 民初2852 号民事判决书、(2018)鲁 16 民终 2000号民事裁定书载明等,依法转让给宋家兰女士,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 请焦天锋、刘峰、刘海霞、姜连英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15日内向宋家兰女士履行全部义务。 孙增杰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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