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临清迅力东极电源有限公司、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及山东史泰诺工业制造有限公司三户企业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截至基准日2018年2月 21日,临清迅力东极电源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为450 万元,拖欠利息14.96 万元,本息合计464.96 万元;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为300万元,拖欠利息10.14 万元,本息合计310.14万元;山东史泰诺工业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为1997.18万元,拖欠利息84.95万元,本息合计2082.13万元。该资产包总计3户,资产包中的债务人均分布在聊城(详见附表:债权明细表)。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需按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不良资产的市场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买受人须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处置方式: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相关债权资料及法律文件为准。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相宜,联系电话:(0531)6777620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1577号阳光金融中心1302室
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表:债权明细表
公告资产清单序号债务人名称
临清迅力东极电源有限公司
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史泰诺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合计担保人名称
临清迅力东极电源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刘新杰、刘志颖。
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刘新利、王玉清、李国强、徐立军。
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刘新杰、刘志颖、宋新华、刘道林。
本金余额(元)4,500,000.003,000,000.0019,971,783.2627,471,783.26利息总额(元)
149,559.09
101,450.58
849,469.55
1,100,479.22债权总额(元)
4,649,559.09
3,101,450.58
20,821,252.81
28,572,26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