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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 因你严重违反了我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已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鉴于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无法送达,特此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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