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我单位决定对合法拥有的下列债权(包括本金、利息)拟进行公开转让。
1.借款人名称:刘恩生,贷款余额0.00 元,利息 50,728.63 元,本息合计50,728.63 元。担保人为肖长颜、肖长河、刘鹏。
2.借款人名称:苏丕先,贷款余额 0.00 元,利息128,286.09 元,本息合计 128,286.09 元。担保人为李书珍,苏雪翠,苏学星,王淑红。
3.借款人名称:肖长军,贷款余额0.00 元,利息 54,095.33 元,本息合计54,095.33 元。担保人为刘恩全、肖长圣、肖长河。
4.借款人名称:肖长圣,贷款余额0.00元,利息126,999.38元,本息合计126,999.38元。担保人为肖长颜、肖长河、刘鹏。
5.借款人名称:肖长水,贷款余额0.00 元,利息 45,397.00 元,本息合计45,397.00 元。担保人为刘安华、高祥辉、肖长河。
如有受让上述债权意向的投资者,请于2020年9月17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山东惠民农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地址:惠民县南关大街 207号)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
联系电话:0543-5335401。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