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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黄岛区阳光新天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青岛名医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市黄岛区阳阳光新天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转让给青岛名医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阳光新天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抵押人及担保人,现要求公告清单单中所列债务人、抵押人及担保人,从债权转让协议签订起立即向青岛名医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约定的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联系人:丁经理,联系电话:13156888885 特此公告。 公告清单: 青岛市黄岛区阳光新天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 序号1借款人 青岛华鑫鸿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抵押人 阎立学 杨淑秀担保人 合同编号 沈鑫、刘丽芳、王洁、阎立学、潍坊通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青黄新借字(2017)第33号、抵押合同:青黄新抵字(2017)第33-1号、公证文书编号:(2017)潍潍城证经字第 518号、(2018)鲁潍坊潍城证执字第15号) 债权转让余额(万元)(截止2020年07月30日)人民币6430666.67元备注 债权转让金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及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具体的利息、罚息及其他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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