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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30次
        
 
借款合同号

    2004年市南字第 0159号、第 0160号、第0108号、第 0101号、第0043号;2005年市南字第000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01年市北字第 0280号、2001-400号银行承兑协议、2001-446号银行承兑协议

    38030283-2005年(即墨)字74号、60号、38030283-2004年(即墨)字0121号

    2004年市北字第 0132号、2004年市北字第0133号、、2004年市北字第0134号担保人

    38030273-2012年(城阳)字第0025号

    38030220-2011年(市北)字0020号刘震朝

    青岛中长信房屋销售有限公司(原名称青岛中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中达长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工高字第077号;2004年工高字第041号;2004年工高字第51号;2003年工高字第76号

    青岛新泛华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中世信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商之行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一诺服饰有限公司、即墨市星河包装彩印有限工

    青岛天骄印务有限公司、国营青岛造纸厂担保合同号

    陈晓政、陈晓娟、章步潮、陈莉玉、出质人青岛博正物资有限公司

    38030273-2012年(城阳)字第0025号、38030273-2012 年(城阳)质字第0025号

    38030220-2011年市北(质)字0016号;38030220-2011年(保)字0020-1号

    2004年市南字第0159号、第0160号、第0108号、第0101号、第0043号;2005年市南字第0004号、

    2003年工高保字第077号;2004年工高保字第041号;2004年工高保字第51-2号;2004年工高保字第51-1号;2003年工高保字第076-1号;2003年工高保字第076-2号

    2001年市北保字第 0220号、2001年11月8日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书、2001年12月26日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书

    2005年即墨保字第74号-1,2005年即墨保字第74号-2,2005年即墨保字第60号-1,2005年即墨保字第60号-2,2004年即墨保字第121号

    2004年市北字第0132号、2004年市北字第0132号、2004年市北字第0133号、2004年市北字第0133号、2004年市北字第0134号、2004年市北字第0134号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附:  公告清单  单位:元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冠军 联系电话:18669860232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1403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公告发布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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