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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18次
        
 
本院根据债务人的申请,于 2020年6月28 日裁定受理山东鸿景置业有限公司、鸿文中创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以下简称“鸿景置业等三家公司”)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鸿景置业等三家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0年9月30 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琅琊王路与双岭路交汇处路西美术馆1 楼;邮政编码:276000;联系人:张晓琦:13563922997、马开春:1519282799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鸿景置业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鸿景置业等三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0 年10月12 日上午9:30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北楼二楼会议室(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除前述材料外,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律师执业证。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除前述材料外,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律师执业证。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平、马宁宁、唐牧、马汉卿、刘婷婷、王辉、王广香、邹城市思家彩蝶轩餐厅、邹城市思家菜馆、邹城市尚嘉餐厅:本院受理你们与上诉人邹城市五里河商贸有限公司、赵允燕与被上诉人邹城市宏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我院已作出(2019)鲁08 民终 6659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明克:本院依法受理(2020)鲁08民终3105号上诉人史维君与被上诉人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孙小秀、史伟正、朱明克、宋国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 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卢长苓、卢成伟:本院受理你们与上诉人尹洪祥、被上诉人鱼台县清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作出(2019)鲁 08 民终6037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包荣宽、高文香、时迎波、魏娟、邹城市汇鑫经贸有限公司、济宁市博利恒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邹城市金百盛经贸有限公司、邱启利与被上诉人邹城市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包荣宽、高文香、时迎波、魏娟、邹城市汇鑫经贸有限公司、济宁市博利恒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8民终703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传来: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欢欢与被上诉人张六好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8 民终14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慎勇、王玉华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邹城市香城镇穆庄村村民委员会与被上诉人时均亭、张召香和你们生命权纠纷一案,已审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8 民终 72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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