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11次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张官军(居民身份证号:37012119690120101X):

    你未取得《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1、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济高卫医证保决〔2020〕01 号)保存的器械,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 76850.00),3、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的行政处罚。

    因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高卫医罚〔2020〕013 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我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地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B座 913室),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应当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济南新区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 个月内向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7月 10日

 
 
  上一个:债权转让通知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