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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龙同志: 因你违反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将你调岗,因你不同意调岗,本公司决定在2020年6月 16 日解除公司与你的劳动关系。自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该同志的任何行为及活动与本单位无关。 特此通知。 东营龙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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