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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务人名称柴树远本金590000.00 利息及费用等抵押(担保)房产信息 利 息202359.2元、罚息、复利、相关费用等 由张建强、毕建玲共同共有的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 000261064 号、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 000261065 号的房产(面积172.34 平方,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兰亭水岸1 号楼 C-2903)作为抵押。 根据临沂中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汇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LY2020-06号),临沂中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对下列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汇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临沂中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汇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临沂中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 月 24日 附件: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0 年6月2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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