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李沧人社监罚催字【2020】第014 号 李沧区老天桥爆肚店: 本局于2019年9月 17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沧人社监罚决字【2019】第 016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缴纳罚款壹万贰仟圆整(¥ 12000 元 )的行政处罚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催告你单位履行义务,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李沧支行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延川路 2-1 号)缴纳罚款壹万贰仟圆整(¥ 12000 元 )及每逾期一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标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本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经过催告后10 日内仍未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 号 邮编:266000 联系人:鞠延斌 孟洋 电话:87610787 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6月 24 日 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局领取此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