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公告
肥城矿业集团杨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张明明、刘芳芳、周东坡、孙温、闫庆国、丰茂胜、邱羊民、刘栋栋、闫彬、孔健、王荣、王恩虎十二人分配调入后,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长期旷工欠勤至今;王兆元、邓昭虎、陈超、褚志远、骆秀建、李亚明、刘旭、黄波、王凯、王杰、王磊十一人分配调入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长期旷工欠勤至今;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肥城矿业集团《员工奖惩规定》。
为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力的管理,我单位现通过媒体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解除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通知书。请你们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于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肥城矿业集团杨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科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手续的,我们将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肥城矿业集团《员工奖惩规定》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肥城矿业集团杨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15日 |